发布时间: 2026-09-23 被阅览数: 10 次 来源:
各学院、职能处室、教辅、科研及直属单位:
根据《宁波职业技术大学学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》(宁职大学〔2025〕2号)要求,现开展2025-2026学年学生集体荣誉称号、个人荣誉称号的评选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对象
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在校生或集体
二、评选条件
按《宁波职业技术大学学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》(宁职大学〔2025〕2号)执行。
三、指标分配
类别 | 集体荣誉称号 | ||
四星级班级 | 五星级班级 | 文明寝室 | |
名额分配 | 参评班级总数10-15% | 参评班级总数5-8% | 占学校寝室总数8-10% |
类别 | 个人荣誉称号 | ||
优秀学生 | 优秀学生干部 | 优秀寝室长 | |
名额分配 | 学生总数10% | 学生干部总数20% | 学校寝室总数4-5% |
注:星级班级推荐名额见附件,五星级班级答辩初定于10月29日周四下午。
四、申报及审批流程
个人荣誉称号采用网络申报、审批(集体荣誉不需网络申报),请各学院在报送材料前完成公示(不少于3个工作日)及网上审批。
1.学生申报:登录“企业微信”—学生中心—荣誉称号—荣誉称号申请,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。
2.班主任审批:登录OA—学工系统—荣誉称号,查看学生申请情况并审批。
3.学院审批:登录OA—学工系统—荣誉称号,查看学院学生申请情况并审批(优秀寝室长由社区办审批)。
五、评选时间及材料报送要求
1.材料报送时间、地点:
参看各学院具体通知。
2.材料报送要求:报送材料为附件相关纸质表格加盖学院行政章,同时将电子材料报送至邮箱。学生个人申报表另行通知。
学生工作部(学生处)
2026年9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