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评选宁波职业技术大学2025-2026学年学生集体荣誉称号及个人荣誉称号的通知

  发布时间: 2026-09-23 被阅览数: 10 次 来源:


各学院、职能处室、教辅、科研及直属单位:

根据《宁波职业技术大学学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》(宁职大学〔2025〕2号)要求,现开展2025-2026学年学生集体荣誉称号、个人荣誉称号的评选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对象

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在校生或集体

二、评选条件

按《宁波职业技术大学学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》(宁职大学〔2025〕2号)执行。

三、指标分配

类别

集体荣誉称号

四星级班级

五星级班级

文明寝室

名额分配

参评班级总数10-15%

参评班级总数5-8%

占学校寝室总数8-10%

类别

个人荣誉称号

优秀学生

优秀学生干部

优秀寝室长

名额分配

学生总数10%

学生干部总数20%

学校寝室总数4-5%

注:星级班级推荐名额见附件,五星级班级答辩初定于10月29日周四下午。

四、申报及审批流程

个人荣誉称号采用网络申报、审批(集体荣誉不需网络申报),请各学院在报送材料前完成公示(不少于3个工作日)及网上审批。

1.学生申报:登录“企业微信”—学生中心—荣誉称号—荣誉称号申请,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。

2.班主任审批:登录OA—学工系统—荣誉称号,查看学生申请情况并审批。

3.学院审批:登录OA—学工系统—荣誉称号,查看学院学生申请情况并审批(优秀寝室长由社区办审批)。

五、评选时间及材料报送要求

1.材料报送时间、地点:

参看各学院具体通知。

2.材料报送要求:报送材料为附件相关纸质表格加盖学院行政章,同时将电子材料报送至邮箱。学生个人申报表另行通知。


附件:荣誉相关表格.zip


学生工作部(学生处)

2026年9月23日